環境衛生部主要承擔所轄范圍內環境相關人群健康危險因素的監測評估,主要包括生活飲用水水質、室內空氣質量、公共場所健康相關因素、農村環境衛生和土壤環境質量的調查、監測和研究工作;負責環境衛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與技術指導;承擔全市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衛生和農村環境衛生的業務技術培訓、工作指導、健康宣教和信息交流;負責重大活動的室內環境和生活飲用水衛生保障工作。現共有27名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其中高級職稱13人,中級職稱8人和初級職稱6人,碩士以上學歷16人。
(一)負責制定全市公共場所室內空氣質量、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生活飲用水、農村改水改廁、農村環境衛生、土壤污染物監測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等。
(二)承擔衛生行政部門、衛生監督部門所管轄或授權委托的公共場所和集中空調的衛生監測,匯總、分析和上報全市公共場所衛生監測數據。
(三)負責對衛生行政部門、衛生監督部門所管轄或授權委托的生活飲用水和涉水產品進行檢測,匯總、分析及上報城市及農村飲用水監測數據。
(四)承擔全市每季度水龍頭水質監測信息公開工作。
(五)負責飲用水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的衛生學預評價及竣工驗收評價。
(六)承擔重點流域典型城市生活飲用水中新興污染物風險監測項目。
(七)主持和負責廣州市人體生物監測,創建和完善人體生物監測創新平臺建設,評估環境污染物的健康風險及暴露途徑。
(八)根據上級部門要求,開展土壤污染物監測、現場調研和數據上報工作。
(九)建立和完善廣州市室內空氣污染監測和預警網絡,重點開展公共場所健康危害因素的預防控制工作。
(十)根據衛生行政部門授權或委托對公共場所、大型建設項目進行預防性衛生學預評價及竣工驗收評價。
(十一)負責全市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農村環境衛生業務技術培訓、工作指導、健康宣教和信息交流,協助解決下級單位業務工作中遇到的疑難問題,在全市提供相關專業技術支撐和咨詢服務。
(十二)參與氣體和水污染等環境相關健康危險因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與處理,參與各項重大活動的衛生保障。
(十三)及時收集、掌握國內外環境衛生領域的最新動態,及時更新有關法律法規、標準以及檢測方法等,并傳達給下級單位。
(十四)根據衛生預防工作的需要,開展環境流行病學、環境醫學與人群健康的研究。
(十五)負責進修人員和醫學院校實習生的帶教工作。
(十六)按時完成上級及中心交辦的其它指令性任務。
聯系電話:020-36547297,020-36056902,020-36056910